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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黔南州直單位公開遴選117名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566考試吧 時間:2014-06-23
      核心提示:2014年黔南州直單位公開遴選117名工作人員報名時間: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
         為優化黔南州州直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樹立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選人用人導向,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州實際,擬在全州范圍內開展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工作。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工作人員遴選到州直單位工作。
        二、組織領導
        本次遴選工作由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編委辦、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成黔南州州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遴選計劃和職位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的有67個單位共117人(其中:行政機關9個單位遴選24人,參公管理事業14個單位遴選29人,全額事業43個單位遴選63人,差額事業1個單位遴選1人)。
        (二)職位
        《黔南州州直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必須符合遴選單位的單位性質。遴選對象與報考單位性質不符的只能順向報考。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參加州直機關或參公單位遴選的須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其中選調生必須在鄉鎮工作滿2年);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遴選科級及以下干部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5、年齡、任職時間、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均以掛網時間為止;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義務兵在軍隊的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試用期考核、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發布信息時間: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
        2、報名地點:各遴選單位(見附件1)。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州直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及其他資格證書、任職文件等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核對無誤,注明“與原件核對無異”并加蓋單位公章);
        (2)報考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教育系統還需提供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紅底)照片3張(同時提供5KB-20KB之內電子照片);
        (4)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情況證明;
        (5)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黔南州州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每人限報1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各遴選單位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將遴選職位報名情況和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匯總,并向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遴選職位的比例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特殊緊缺職位經遴選領導小組同意,須達到 2:1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州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減少該職位遴選人數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減少遴選人數的,報考該職位的報考人員所報職位不再調整;取消遴選計劃的,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資格審查及改報時間:2014年7月3日至7月5日
        報名需交考務費100元。
        (四) 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項。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面試需增加專業(能力)測試的,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考試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
        1、筆 試
        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專業知識等綜合素質。
        筆試由州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筆試加分
        近3年個人獲得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每獲一次在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筆試折算前加分)。
        3、面 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計劃遴選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在工作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需專業能力測試的單位根據職位要求由各遴選單位決定)。
        面試原則上由各遴選單位在州遴選辦指導、監督下自行組織 。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五) 考察
        按各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選單位負責實施,要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要求,對遴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結束后要利用“人才測評”系統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評價,并對人選進行人崗相適比選,由單位黨組(黨委)研究決定體檢人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不按成績名次的須報遴選辦同意)。 經考察無合適人選,經遴選單位黨組(黨委)研究決定后報州遴選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取消或減少遴選人數。
        (六)體檢
        考察結束后,各遴選單位組織擬遴選對象進行體檢,按各職位計劃遴選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可從考察人員中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體檢不合格,根據工作需要、如需再次遞補,遴選單位書面提出,經遴選領導小組同意后可從該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1次(可采取先體檢后考察的方式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費用由遴選對象承擔。
        (七)公示
        根據各遴選單位各職位的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遴選的人員,在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及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進入下一程序。
        (八)試用期
        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試用期內遴選人員的人事、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六、有關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的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為,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州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黔南州州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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