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fn id="ug6i4"></dfn>
    <noscript id="ug6i4"><optgroup id="ug6i4"></optgroup></noscript>
    • 全國
      電話:0535-6730782
    • 微信公眾平臺
    • 個人求職客服
    • 企業(yè)招聘客服
    •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職場熱點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來源:中國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 時間:2019-01-15
      核心提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問: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nèi)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jù)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間
      客服服務熱線
      0535-6730782
      微信公眾號
      手機瀏覽

      ©2008-2022 煙臺富美特信息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7462號-3

      魯公網(wǎng)安備 37060202000179號

      用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