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提出,凡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予以取消; 可通過部門內部、系統內部或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可通過社保卡獲取基礎信息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或填寫有關表格。
天津市還提出,取消異地就醫墊付醫療費用報銷就醫地醫院級別證明;取消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異地就醫登記單位外派證明;取消學生兒童隨父母異地生活 (或回原籍)異地就醫學校或村 (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取消異地居住肺結核病參保患者居住地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或異地生育登記,取消重復要件;取消異地生育登記憑證本市現居住地或其用人單位所屬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蓋章;取消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居民大病保險、重特大疾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有關蓋章事項。
天津市醫保部門表示,將積極探索與財政、 稅務、 衛生、 公安、民政等相關部門信息共享,通過網廳、手機APP、電話、傳真等多種渠道提供經辦服務,盡可能讓群眾不跑腿就完成相關工作。(周潤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