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昌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考慮企業的支出成本,不少用人單位在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時,僅選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部分險種參保,導致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險種的參保率較低。
根據南昌市人社局的相關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前已參保的用人單位,由系統進行檢索,參保單位若存在未參保全部五個險種的情況,需全部增加至五個險種,原參保人員已參保險種不變;在受理參保單位人員增減變動時,其新參保人員及續保人員將按用人單位目前已參保登記的參保險種(五險)進行處理。
此外,若同一參保單位登記了多個參保賬戶,將只允許其保留一個單位賬戶進行參保繳費;單獨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單位,由系統設定強制辦理停保。
